目的正是为了确保出庭者在外表上保持一致。
让所有人一下就能分辨出。
在法庭上,能够开口说话和讨论的人都有谁。
而佩戴假发的另外一个目的。
那就是让所有人都明白。
在法庭中,无论是庭审法官还是大律师。
他们都仅仅只是代表着法律。
他们每个人的特征都并不重要。
港岛的法庭在进行庭审的时候。
是按照普通法系的发展。
基于无数案例的积累。
形成的系统化的法理依据。
庭审采用的也是对抗制。
双方律师在法官面前平等对抗。
法官则保持中立和被动。
不直接参与案件调查。
这种庭审制度的设计。
有助于确保法院和法官在庭审案件时的公正性。
这一点,在港岛的法庭布置上。
也是明确的体现了出来。
如庭审法官是坐在庭审大厅的高台中央。
象征着公正和权威。
双方的律师则在高台的讲台下方。
面对庭审法官的高台。
并共用一张长桌。
这象征着双方的平等地位。
被告人在接受询问的时候。
则是通常站高台下方和双方大律师所坐位置左侧中间的询问台中。
而不是面对庭审法官坐着。
这样是避免让所有人从视觉感官上。
把被告人预设为有罪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