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74年底,总理衙门基本汇集了各省督抚的复奏,但因为同治帝病死,光绪帝继立,两宫皇太后再度垂帘听政,大筹议被暂时耽搁下来。拖至1875年3月,朝廷才发布上谕,令所有在京亲郡王会同大学士、六部、九卿悉心妥议,还是限期一个月复奏。
5月30日,总理衙门奕?等人上奏,给这场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。总理衙门驳斥了顽固派反对筹办海防的论调,同时决定海防、塞防并重,表面上看来,这是对海塞防争议的“中和”,但实际上是否决了李鸿章的主张,采纳了左宗棠的建议。
左宗棠在讨论中也批评了丁日昌分建三洋水师的方案,认为海防一水可通,划分三洋可能会造成力量分散,彼此牵制。总理衙门对创设三洋水师倒是持支持态度,但因为财政确实困难,不得不放弃了同时创设三支外海水师的想法,决定先创设北洋水师,等财力渐渐充足,再考虑创设东洋、南洋水师。
对总理衙门的决断,慈禧皇太后当天即予以批准,并以光绪帝的名义明发上谕,正式任命李鸿章、沈葆桢分别督办北洋、南洋海防事宜,这就是所谓的“分洋分任”。至于海塞防之争的另一位主将左宗棠,朝廷也任命他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,尽快向新疆进兵,对阿古柏势力进行节节扫荡。
海防大筹议结束之时,也即北洋海防筹建之始,但经费却没有着落。朝廷原定从海关洋税和厘金中,每年拨出海防费用四百万两,但在最初的四个月里,李鸿章收到的却只是一个零头,而且日后长期徘徊在这样的低水平之上!
在近五年半时间里,海防实际得到的费用平均每年还不到七十三万两,而塞防那边,仅左宗棠的西征军,平均每年所得到的军费就高达一千余万两,超过海防实际拨给费用的十三倍还多,而这尚不包括为收回伊犁所赔付俄国的巨额费用。
朝廷原打算海塞防兼顾,但这个看似全面的主张真正实施起来,却变成了重塞防轻海防。与李鸿章同时接受使命的沈葆桢,本来也颇有筹办海防的动力,见状很受打击,感到极为苦恼和愤恨,曾经想与李鸿章联衔上奏,要求户部下文,确保海防专款的正常拨给,但李鸿章认为这样做只是徒费笔墨,没有什么用。概因李鸿章很清楚,如此做法,对于朝廷而言,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那些年中央财政异常困难,其实兼顾海塞防并没有那么容易,一旦左宗棠出师新疆,朝廷在对海防的资金调拨上必然力不从心,所以他在知道朝廷决定海塞防并重后,便一再辞谢督办北洋海防之责,与筹议时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紧迫感形成了强烈反差。
海防大筹议结束后,丁日昌被廷旨派往天津,帮助李鸿章办理外交。他建议李鸿章“以南洋之财办北洋之事”,也就是在海防经费严重不足,北洋南洋都吃不饱的情况下,干脆把有限的资金全部集中起来,先给北洋一家使用。李鸿章认为这是一个明智的抉择,当即与丁日昌一起,一再向沈葆桢做工作,希望他予以考虑。
淮系之外,沈葆桢是与李鸿章观点最为接近,私交也最为密切的督抚大员,他能够出任南洋大臣(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),筹办南洋海防,本身就出自李鸿章的鼎力推荐。沈葆桢在办理台案时,李鸿章曾指派唐定奎率武毅铭军雨夜渡台相助,他对此一直心存感激。如今便投桃报李,慷慨表示,愿意将南洋名下的每年两百万余两白银海防经费,在前三年悉数让给北洋,优先购买船械,这就是“南款北让”。
“南款北让”实行三年后,沈葆桢请求将海防专款仍按原议,分解南北洋,也就是收回“南款”。李鸿章对此当然不能抱有异议,本来他也已经与丁日昌商量好,准备把“南款”用于台湾海防。不料人算不如天算,沈葆桢不久就去世了,当时肯办和有能力筹办海防的督抚大员屈指可数,寥寥无几,“海军之规划”从此便专属于李鸿章一人。